中医药科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科学家工作室集中入驻的通知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发挥中医药科学院对校内学术骨干培养的支持作用,根据《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入驻管理办法》,现就开展第二批科学家工作室集中入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驻区域与配套
1.入驻区域:医学科研中心21号楼一楼青年科学家工作室、21号楼二楼中央操作区,药学科研中心4C三楼实验室等。细胞房等专用实验室由科研中心统筹协调,大型仪器设备预约使用。
2.入驻期限与配套服务:入驻期限自签订《科学家工作室入驻协议》之日起暂定1至3年。按需提供基本实验仪器设备,大型仪器设备自主上机滚动式培训及答疑。
3.激励措施:入驻期间的场地(办公工位、实验台)使用费暂免;优先、优惠使用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及专用实验室;期满考核优秀者优先安排留驻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的学科归属为医药生科类,具有博士学位。
2.申请人原则上为入选学校“5151远志人才工程”的远志优青、远志优博,或具有相当学术潜力者,即至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在研项目科研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,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者优先。
3.申请人需要依托中医药科学院公共平台的仪器设备、实验场地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工作,工作地点在富春校区的申请人原则上入驻药学科研中心。
4.有志于参加科研中心公共平台技术攻关的申请人优先考虑;具备公共平台急需专业技能(如质谱解析技术、流式细胞分析技术等),并协助开展仪器设备修护和师生培训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三、遴选程序
1.个人申请。常年接收入驻申请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《科学家工作室入驻申请表》(附件)。
2.评审推荐。中医药科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后,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以集中答辩方式对申请人的研究方向、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推荐意见。
3.批准公示。经中医药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,报学校批准后公示。入选者与中医药科学院签订《科学家工作室入驻协议》。
四、材料要求
1.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《科学家工作室入驻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总结既往研究工作积累、研究成果,提出入驻期间的研究工作计划,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2.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将纸质申请表及电子版申请表报送至中医药科学院综合办公室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林琳
电 话:86633369
邮 箱:39693728@qq.com
地 址:中医药科学院综合办公室(滨文校区21号楼206室)
附件:科学家工作室入驻申请表
中医药科学院
2021年3月9日